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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究竟孩子可不可以自己做決定呢?我將這個問題拋給孩子們,讓他們用戲劇表演的方式呈現。





        孩子自由分成三組,分別帶開三處排演,鬧哄哄的,讓人誤以為他們在玩,其實他們真的有在討論、安排和練習。他們最熟悉的劇情便是雙親因酒醉起爭執,無辜的孩子無依無靠……,演了超過十分鐘,不得不叫暫停,師問:「請問整齣戲中,孩子做了什麼決定?老師怎麼看不出來。」生答:「有啊!當父母吵架時,孩子決定打電話報警,那就是決定啊!」短短的一個動作需要前面這麼久的鋪陳。於是請孩子們重新編劇,務必聚焦於孩子做決定的主題上,話都還沒說完,他們似乎胸有成竹。





        第二次演出果然進步許多,可勻非常有表演天份,還可以一人分飾兩角……如果沒喊停,這齣戲永遠沒完沒了。另一組則是中途,要角需外出看診,於是戲演不下去。三組裡就屬這組表演最完整,時間掌控最佳,他們的主題圍繞在孩子們平時關心的事情-生日時,該不該由孩子們自己選擇禮物。我們也為此討論了一下-有人認為既然是孩子的生日,就該讓孩子自己選擇禮物,才能選出喜歡又合適的禮物;有人認為應該由大人決定,因為大人賺錢很辛苦;有人認為若父母不答應買自己想要的禮物,就用撒嬌苦苦哀求的方式軟化大人鋼鐵般的心,其中最讓我感到訝異的是來自玉蕙的想法,她說:「大人和小孩彼此交換身分,互相感受一下,才能了解對方。」





        孩子們自編、自導、自演,其實表現的真的很讚!


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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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支亞干溪畔的孩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