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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 我是一個低年級老師,在原住民學校服務。





       教低年級,就是時間最多。利用課輔時間進行閱讀是一件不錯的事。





        學校早實施晨讀二十分鐘,可是常因某部分同學未到校或打掃工作做不完而占用了一些時間,所以無法掌控每個孩子的閱讀狀況。





       今年暑假看了一本書-閱讀是孩子們最重要的天賦(唐納琳.米勒著 高寶出版2010.06),深深被這位老師所感動。他把自己當作資深讀者,指引帶領著小讀者與小作家進入閱讀這方天地。書裡頭提到幾個非常好觀念,可以分享給大家。





       第一個是「無法自己做決定的學習者,是沒有力量的學習者。」我們營造環境、提供選項,讓孩子自己做決定。





       二是「讀者的權利」-不閱讀、跳行跳頁、步把書讀完、把書重讀一遍、閱讀任何書、潛入書中世界、在任何地方閱讀、瀏覽、大聲朗讀、不為你的品味辯護,低年級的孩子似乎充分的享受了「讀者的權利」。





       三是「大量閱讀」,作者認為一個高年級的孩子一年至少要讀完40本文字書才夠培養他對閱讀的熱愛,也就是「上癮」,從不斷的讀中累積成就感,不過剛開始的時候一定是有點兒辛苦的。





       四是「教孩子判斷書的文類」-詩集、傳統文學、寫實小說、歷史小說、奇幻小說、科幻小說、懸疑小說、科普書籍、傳記自傳回憶錄。孩子學會判斷後,可自己安排書單進行閱讀(針對高年級孩子),最特別的是他把「學測考卷」當作一個文類-看考卷設計、分析考題類型、檢視常用術語、討論作答所需知識及技巧。





        第五是「每天閱讀至少二十分鐘」,不要相信孩子自己會回家閱讀,在學校做最好-你看得見的地方。晨讀時間我說故事,一到三本繪本故事書,利用正課二十到三十分鐘的時間進行自由獨立閱讀活動,孩子坐在位置上念書(因為他們剛學會拼音),我則到處走動-蹲在他們身旁,聽每個孩子念故事書,我充分得掌握每個孩子的閱讀狀況-誰會認字?誰沒耐心?哪個音時常拼錯?誰的聲調搞不清楚?哪個念書的速度很快?……只要有進步,我會摸摸他的頭,誇獎他「謝謝你念故事給老師聽」,孩子聽了,笑得好開心。





       在開學時,我曾對孩子的注音符號做了前測-班上16個孩子中,三個會拼音、認字,六個大概認得過半的注音符號,至於其他的孩子幾乎等於零。一年級的前十週是注音符號教學,其實一直到第八、九週時,大部分的孩子拼音還是慢的可以,這時我加進了閱讀,他們手指著繪本上的字,一個一個慢慢的拼……,現在他們的閱讀速度變快了,也就是理解力增加了,以後我會拉長獨立閱讀的時間到一節課(四十分鐘)





       閱讀就是吃飯、睡覺、玩一樣,事美日生活的一部分,我這樣告訴孩子。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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